贺州试题资料

首页 > 教师招聘 > 试题资料

4.居住在甲市乙区的公民,对甲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向( )

广西三支一扶考试网 | 2022-11-29 12:43

收藏

  4.居住在甲市乙区的公民,对甲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向( )提起行政诉讼。

  A.乙区的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甲市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

  D.甲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题干中,公民对甲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且不存在复议机关,则应“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甲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其他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规定:①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